开罗——2024年3月3日:埃及中央银行(CBE)已实施措施,限制银行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租赁公司证券化投资组合的赠款和投资总额不超过银行贷款和信贷总投资组合的5%。
此外,CBE规定,单个融资租赁公司的证券化投资组合中的直接和间接信贷和投资总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贷款和信贷总额的1%。
这些规定由CBE董事会在2024年2月20日的会议上制定。主要目标是加强对租赁公司融资的控制,降低相关风险。
CBE强调,无论是为新的融资租赁合同融资,还是使用公司资源为现有合同再融资,都必须明确融资的目的。要求银行通过获取与融资合同相关的所有相关文件,认真监控资金的适当使用情况。
资金偿还应主要来自银行融资的融资租赁合同产生的现金流。使融资的还款时间表与融资租赁合同的还款时间表保持一致至关重要。
敦促融资租赁公司对其客户和相关方进行全面评估,以评估其财务可行性和还款能力。银行被警告不要为数量有限的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信贷服务。
此外,该决定禁止银行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外币信贷,除非这些公司与进口业务有关,并且客户有足够的外币来源偿还。银行必须核实是否遵守了金融监管局制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