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2024年1月8日:金融监管局(FRA)推出了2023年第268号决议,该决议规定,想要从事非银行融资活动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必须拥有1500万LE的最低资本。
该决议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这些公司的财务稳定及其提供高效服务的能力。
根据FRA的决议,公司有两年的期限,从1500万LE的资本开始,以满足剩余的许可要求。随后,他们被要求为每一项特定的非银行融资活动增加必要的资本。
此外,公司必须在收到许可证之日起最长两个月内开始其非银行融资业务。
这一举措是联邦铁路管理局改善利用金融技术的非银行金融公司,特别是新兴金融公司的商业环境战略的一部分。
FRA旨在简化程序,降低初创企业的成本,从而促进其增长,为金融部门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
非银行金融部门因其对传统银行部门的补充作用而得到认可。它有助于调动储蓄,为经济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来源,促进投资流动,保障权利和财产,增强投资者信心。因此,它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